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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區(qū)荷花中路59、61號1-2層營業(yè)房(現香港玉帛窗簾租用),面積約312.64㎡,首年租金起掛價90800元;
2、市區(qū)荷花中路166號底層營業(yè)房(現新利電動車租用),面積約151.69㎡,首年租金起掛價13700元;
3、市區(qū)上街115號底層2間營業(yè)房(現紅晴蜓、達芙妮租用),面積約141㎡,首年租金起掛價402000元(可單間承租);
上述標的租期均為五年,首年租金按成交價,第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礎上每年遞增3%。
一、根據《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關于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浙江省產權交易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二、掛牌競價,是按約定的競價期限和競價輪次,接受和公布競買人提交的有效報價,對招租標的進行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掛牌競價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競價人應詳細了解本次招租標的全面情況,并應全面、仔細地閱讀掛牌競價招租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及本規(guī)則,有疑問的在競價前提出咨詢,競價人報名參與掛牌競價,即表明競價人對招租標的和本規(guī)則的所有條款已完全了解。掛牌競價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了解而提出異議或反悔。
四、競價人可以自行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須出示有效的授權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證件。
五、本次掛牌競價招租的標的為:
1、市區(qū)荷花中路59、61號1-2層營業(yè)房(現香港玉帛窗簾租用),面積約312.64㎡,首年租金起掛價90800元;
2、市區(qū)荷花中路166號底層營業(yè)房(現新利電動車租用),面積約151.69㎡,首年租金起掛價13700元;
3、市區(qū)上街115號底層2間營業(yè)房(現紅晴蜓、達芙妮租用),面積約141㎡,首年租金起掛價402000元(可單間承租);
上述標的租期均為五年,首年租金按成交價,第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礎上每年遞增3%。
六、掛牌期間、網絡競價期間增價幅度1號標的為2000元及2000元的整倍數;2號標的為1000元及1000元的整倍數;3號標的為(單間)5000元及5000元的整倍數。
七、報名時交納的報名保證金,成交的轉為定金,未成交的在競價會后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八、起租時間及租金的支付:若原承租人承租的,1號標的起租時間為2015年5月1日起,2號標的為2015年7月1日起;若新承租人承租的,由產權單位另行通知。3號標的起租時間為2015年7月1日起。
遵循先繳后用的原則,2號標的租金一年一繳, 承租人在每年起租日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1、3號標的租金每半年一繳, 承租人在每年起租日前一個月、前六個月一次性付清,首次租金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承租人付首次租金的同時,向出租人交納履約保證金1號標的10000元、3號標的(單間)30000元。
九、特別約定:
1、出租人可從租賃履約保證金中扣取因承租人違約應支付出租人的違約金或其他損失,以及與承租房屋有關的出租人應付但未支付的款項,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出租人另行支付。
2、如出租人逾期未能交付給新承租人使用的,新承租人可選擇終止本次掛牌競價成交的《成交確認書》?!冻山淮_認書》終止后,出租人退還新承租人競價成交租金及租賃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雙方互不追究責任。新承租人也可選擇等待標的騰空后交付,租期自標的交付后次日起開始計算。
3、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經營從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經營和加工,不得經營餐飲和產生“三廢”的產業(yè),以及其他污染周圍環(huán)境的經營項目。
4、凡有承租房屋存在遺留問題或有未繳清租金情形的,一律不予以接受報名。
十、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承租房屋租賃期間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由產權人向稅務部門繳納。
2、 租賃期間,承租人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稅、費(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yè)所得稅、水、電、氣、物業(yè)費及其他費用等),由承租人獨立承擔,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繳納。
十一、房屋修繕與使用
1、租賃期間,房屋日常維護、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含創(chuàng)衛(wèi))、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承租人應執(zhí)行當地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出租人監(jiān)督檢查。
3、承租人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需事先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當,在承租期間違反消防、安全、治安、環(huán)保等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事故造成出租人資產損失(含連帶損失)的,由承租人負責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租賃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出租方收回租賃房屋。若有改建裝修和新添設備,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投資的固定設施(包括水、電、門窗等不可拆除的裝璜),歸出租人所有,可拆除的設施(如空調、辦公桌椅、貨架等)歸承租人所有,對相關的拆除裝飾裝修物費用及裝修殘值補償費出租人均不予折價補償。在租賃合同過程中,如涉及上、下街的改造,對其造成的經營等損失,不予以賠償。
十二、租賃合同提前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租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個月以上(含);
2、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
3、損壞承租房屋,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承租人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
出租人依據上述情形提前終止合同時,承租人應在收到通知十天內完成清場,向出租人交還承租標的。
十三、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人應按合同三年總租金的1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出租人損失的,承租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承租人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承租人須按原日租金3倍的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滯納金。逾期付清租金時間達一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提前收回租賃房屋。
3、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時,承租人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租金外,則每逾期一日應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滯納金。
4、承租人未騰空房屋而退房的,退房后房屋內的任何物品視為已無任何價值的丟棄物,承租人應承擔出租人清理丟棄物的費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人提出歸還物品等任何要求。
5、租期屆滿,承租人逾期退房的,承租人應根據《租賃合同》關于租金的約定加倍支付出租人逾期退房違約占用房屋的費用,以及因承租人逾期退房而造成出租人對新承租人的違約賠償等損失。
6、因承租人違約造成《租賃合同》解除的,承租人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重新招租的費用以及重新招租但租金下降的損失、房屋空閑無租金收入等損失。
7、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逾期退房的,承租人應根據《租賃合同》關于租金的約定加倍支付出租人逾期退房違約占用房屋的費用,并承擔前款約定的違約責任。
8、違約方除承擔《租賃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需向對方承擔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賠償款等在內的其他一切損失。
十四、交易手續(xù)費:掛牌成交后,承租人按首年租金成交價的5%向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續(xù)費。
十五、掛牌競價依據以下程序進行:
1、將掛牌招租標的、起掛價、報名要求等內容在交易市場及相關媒體公告;
2、競價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x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繳納保證金,確定網絡競價號;
3、競價人填寫報價單報價,競價人可多次報價;
4、掛牌工作人員確認報價后,更新掛牌價格;
5、掛牌工作人員繼續(xù)接受新的報價;
6、通過網絡競價確定承租人;
7、簽訂《成交確認書》、《租賃合同》;
8、《成交確認書》簽訂后,成交結果在衢州市產權交易網公示三天。
十六、競價人通過向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掛牌競價報價單》形式參與競價,報價單必須用鋼筆以中文書寫,字跡清楚整潔,并經競租人簽字和蓋章。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無效報價單:
1、報價低于起掛價的;
2、報價沒有高于前一輪報價的;
3、競價人未在報價單上簽名或蓋章的;
4、報價單填寫內容不全或未按規(guī)定填寫的;
5、報價時間超過掛牌截止時間的;
6、未報名、未繳足保證金而參加競買報價的;
7、其它按規(guī)定應屬無效的。
十七、掛牌工作人員在受理競價人報名及提交的競價報價單后,確認競價人的競價號、報價時間、報價金額等內容,并在競價報價單上加蓋專用章。
競價人向掛牌受理窗口提交競價報價單,并經掛牌工作人蓋章后,即視為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回競價報價單,否則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
掛牌工作人員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出有效報價單。
十八、掛牌工作人員必須在受理并公布完一次競價報價后,再按順序受理下一次競價報價申請。
十九、掛牌期限屆滿,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是否成交:
1、掛牌期滿,只有一個競價人報名和報價的,按競價人有效報價單的報價成交。
2、在掛牌時間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價人報價的,無其他人繼續(xù)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承租人。
3、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包括當時最高報價者)或兩個以上的競價人要求繼續(xù)報價的,在報名和掛牌截止日下午2時,采用互聯(lián)網一次、多次報價、復式競價方式進行,競買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競價平臺。競價時間結束后,最高有效報價的競價人為中標人。最終報價以電子競價交易系統(tǒng)記錄的數據為準。
具體按《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網絡(電子)競價實施辦法(試行)》相關條款操作。
4、掛牌競價期間體現房屋原承租人優(yōu)先(同價優(yōu)先)的原則。
5、掛牌期滿無人報名、無人應價或競租人報價均低于本次掛牌價的,標的招租不成交。
二十、電子競價確定成交后,由出讓方與受讓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和《轉讓合同》。如受讓人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簽訂《轉讓合同》或成交后當日內未按規(guī)定付清成交價款的,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受讓資格,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將標的再行掛牌招租,再行招租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招租成交價款的差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且承租人應負責賠償本次掛牌競價活動的全部費用,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十一、如承租人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簽訂《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生效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付清首年租金的,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權取消承租資格,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十二、本次公開掛牌競價活動的全過程,接受衢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資產監(jiān)管處的監(jiān)督。
二十三、本規(guī)則由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受產權單位委托,下列國有資產公開掛牌招租:
1、市區(qū)荷花中路59、61號1-2層營業(yè)房(現香港玉帛窗簾租用),面積約312.64㎡,首年租金起掛價90800元;
2、市區(qū)荷花中路166號底層營業(yè)房(現新利電動車租用),面積約151.69㎡,首年租金起掛價13700元;
3、市區(qū)上街115號底層2間營業(yè)房(現紅晴蜓、達芙妮租用),面積約141㎡,首年租金起掛價402000元(可單間承租);
上述標的租期均為五年,首年租金按成交價,第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礎上每年遞增3%。
有意者可持有效證件到西區(qū)花園東大道169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五樓)512報名,報名時交保證金1號標的10000元、2號標的3000元,3號標的100000元。
報名及掛牌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上午11時30分止,同日下午2時整在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平臺舉行網絡競價會。
詳情請見:http://qzspse.com/ 電話:3891709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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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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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價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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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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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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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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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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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6 14: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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